为放生海龟求平安,临高男子桂某请朋友林某平帮忙抓海龟,没想到平安没求来却惹祸上身!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林某平、桂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均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元;扣押在案的玳瑁1只予以没收,由儋州海警局东方工作站依法处理,渔船返还持有人;林某平、桂某及公益诉讼被告林某能连带赔偿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修复费用6.万元;责令三人共同在省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宣判后,三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卷宗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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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桂某想放生海龟“求平安”,请经常出海捕鱼的林某平帮忙。11月,林某平在海上钓鱼时,捕获一只幼体海龟并送给桂某。
桂某为表示感谢,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