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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片树叶都是与众不同的,何况人?
但是,阳昊天不是一般同学,他可是最美校草,是男神!
被他
艾自己都觉得自己可能犯上一种叫做“作”的毛病。
他们俩人边走边聊,没多久便来到18栋别墅前。
别墅修建的有多么豪华,艾已经没有兴趣去研究了。
她的眼睛被院子里那一大片长势茂盛的凤仙花给引吸住。
凤仙花也叫指甲花,在艾的农村老家随处可见。
把指甲花摘下来捣烂涂在指甲上,染成粉红色,小孩子很喜欢玩。
艾小时候也有玩过。
按理说,像这样的院子里应该种上兰草呀,牡丹呀,那些名贵花草才对。
种着这么普通的花,岂不是拉低了主人的档次?
东方胖说:“这些花是昊天亲手栽种的,像宝贝一样的伺侯着。”
“……喜欢花?”艾感到意外。
他可是男生啊!
喜欢花的男生……她能说他是娘泡不?
“喜欢花不应该是女生的专利吧?”阳昊天站在二楼,居高临下,盯着艾,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
他的笑从内心散发出来,眼眸眉宇间满满都是愉悦。
因着这么开心的笑,他的右边唇角现出一个小的酒窝。
因着这么迷人的酒窝,艾一下子沉醉其中,不再去计较男生喜欢花,娘炮与否的事了。
“外面挺热的,你们两个快点进屋里来吧!”阳昊天又道。
“是挺热的,一身汗!”东方胖没管已然失神呆立的艾,快步往屋里走去,“他们人呢?都到了吗?”
“嗯,都到了。”阳昊天回道。
看到艾盯着他看,直到失神的样子,阳昊天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为了吸引她的目光,唤起她的回忆,他可是特意精心打扮过的。
一件粉色衬衣,配上一条白色长裤,清新,自然,浪漫。
令本就长得非常扎眼的他,更加让人挪不开视线。
肤色白,一般人驾驭不了粉色,他完全可以,而且,不会让人觉得娘气。
阳昊天有洁癖,从小就是。
身上总是保持整洁而干净,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的那种。
还记得小的时候,在农村奶奶家里住的那些年。
就因为他太爱干净,把那些一身泥一身土的小孩子刺激到了。
因为,衣服弄脏总会被大人们打骂,“又弄得这么脏,看看人家天天多干净,你就不能学学人家吗?”
于是,孩子们不喜欢跟他玩,偶然遇到了还会欺负他,往他衣服上弄泥巴,让他不能保持干净的衣服,跟他们一样一样的,大人们就没有理由打骂他们了。
还会围着他叫绰号“假姑娘,假姑娘!”
第三本:《情生意动:独占痞子英雄》——作者:胭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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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父母想趁着年轻,把自己的光和热,洒向祖国大地,为祖国的繁荣富强添砖加瓦。有两个这么上进的父母,我自然也不能示弱,我虽然还散发不出什么光和热,至少我不拖父母的后退,跟随着他们的脚步,在全国各地很多所学校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又要转学了,我从来没有留意过我转学的次数,知道几次又能如何?就是再好的学校,也不是不是我想留,想留就能留。
听说这一次,我被转到Z市一所臭名昭著的高中,我暂时所知道的“臭名”只是这所中学的考试成绩在全Z市,永远是倒数第一,学校里的学生除了转学过来的,其余的都是中考成绩最差的学生。而且这所高中已经不再收新生了,现在只有高三,一个年级。至于其它我不知道的劣迹,我只能入学后,慢慢地去发现了。
不知为什么,我还是忍不住想象,只有一个年级的学校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一个年级,究竟是能够独享专宠?还是早已被打入冷宫孤独求死?但事实证明就算我想破脑袋,也不如亲眼所见来的震撼。
天气虽然已经进入秋天,但夏日的余温还残存在空气中,即使是在早晨还是让人感觉闷热的透不过气来。
我躺在床上,虽然已经醒了,但是我就是不愿意睁开眼睛。到一个新的学校报道,我倒是能很快的进入角色,就怕其他同学一时接受不了,我这样一个智商一百八十,长得不算太难看的插班生。不过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担忧纯属多余。
关于智商的问题,我要在这里要说两句,一百八十这个数值,决不是吹牛皮,吹出来的,诊断证明上可是医院大红章的。得到这个傲人的数值还得归功于我那个“望女不成凤”的老妈。
我小时候和别的小朋友特别不合群,没有人愿意跟我玩,我觉得他们太幼稚,他们觉得我说的话很可笑。渐渐地我和其他的小朋友就像同极的两块磁铁,无法靠近。
老妈觉得,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她怀疑我可能是智力上或者心理上,跟正常孩子不一样。其实她对我也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我是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孩子就好,最好是那种仍在人堆里找不到的才好。也许她那个时候明白,人怕出名猪怕壮道理。
结果天不遂人愿,测出个一百八十的高智商,老妈看到诊断证明终于明白。我不合群,是因为我的智商和别的小朋友不再一个频道,这属于先天不足,想要后天弥补的话,劳民伤财不说,搞不好会引起其他小朋友集体自卑就不好了。从那之后就放任我,做个快乐的独行侠。
长大之后,我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智商高,看不起其他人,我只是觉得交朋友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像我这种整天跟着父母走南闯北的人,刚和比较顺眼的惹人互生好感,没多长时间就要忍痛割爱,分道扬镳。其实分道扬镳也没什么,就怕碰上一个喜爱文学的朋友,那就更麻烦了。动不动就给我写信,我还得给她回信不是吗?其实回信也无所谓,谁还没念过几年书呢。可是你写的短了,文笔不够细腻,对方就会抱怨,你对她不够用心。若是长篇大论,对方又会觉得你这个人过于啰嗦。真是不知如何是好。
那几年流行看金庸的武侠小说,我也不例外,我常安慰自己,一般武功高强的侠客都是独来独往,这样才会有神秘感。我就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武功盖世的侠客,平时身长不露,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过和平年代一直没有给我一声吼的机会。
鉴于这些,我一直独来独往,很少跟什么人交朋友,这样省去了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本:《原来可以等到你》——作者:三文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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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眼已是十二月底,前几日B市下了今年第一场雪,银装素裹的北国风光犹如一幅画卷。晚上是在高家大宅吃饭,难得高岑、粤粤、陈元一都在,一家人十分热闹。饭后高夫人亲自做了一个水果拼盘,橙子特别甜,大家都称赞味道很好。
高岑拿了一块给粤粤,用在场各位都能听到的音量说:“高以樊,听你外甥说,前段时间在人民广场,你摁着他脑袋就是不让抬头,是为什么呀?”
晚江被口中的果汁呛了一下,高以樊一边替她顺后背,一边飞快地盯住了粤粤。小*拿着一瓣橙子尝得津津有味,眼珠子上下左右一轮,简直天真无邪。陈元一在心里感叹,哎,等粤粤长大了,自己一定要履行一个做舅舅的神圣职责,告诉他那些年被他那恶劣老妈拿出来当枪使的残酷过去。
高以樊拉住晚江一只手,很坦荡地回击:“噢,为了教他什么是‘非礼勿视’。”
高岑满意极了,不隔三岔五逗一逗这对如胶似漆的恋人,她的睡眠质量都会变差。
晚江悄悄睨了一眼那个告密的小坏蛋,粤粤赶紧用嘴巴衔住橙子,小爪子唰地捂住脸。那晚小*自顾自玩气球,压根儿没理会身边两个大人酝酿了一出款款深情。等他抬起脑袋的时候,发现高大的舅舅朝小江阿姨俯下身子,两个人脸蛋贴得好近,专心得不行。他伸手扯舅舅的大衣下摆,真气人,竟然对他爱理不理。粤粤刚噘起小嘴巴,高以樊就顺手把帽子扣在了他扬起的小脸上,然后大掌托着他的后脑勺,把小脑袋往下轻轻摁着。
小*哪里肯依,摆着俩短胳膊抗议。但是被高以樊抓着脑袋,挣脱不得委屈极了。
他哪里知道高以樊有多累,一边停不了这个覆水难收般的吻,一边还要歪过半身,艰难地迁就着粤粤那矮墩墩的个子……
饭后辞别高家,高以樊开车送晚江回去。
“我妈之前和你聊什么了?”
“噢,说是想请我们家一起去澳洲过年,两家人好好热络热络来着。”
话说她和高以樊互诉衷肠后,狡猾的男人迅速向高家二老报告,根本没给晚江多余时间准备。在二老的催促下,晚江终于满腹忐忑地走上了“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道路。
初见高夫人是在一天傍晚,他们去的时候,她正坐在飘窗边的摇椅上看书。身上披一件淡紫色的长毛衣,未佩任何金银玉器,只是戴了一副旧式的玳瑁眼镜,两侧垂着细细的链子。那画面仿佛静物写真,晚江心中不禁喟叹,女人多是被时光消耗的,只有少数,是被时光凝炼的。高家一双母女,夫人是含蓄,高岑则烈艳。她起身走来,摘掉眼镜,连眼角的细纹都很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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