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会区古井镇渔民郭先生在新会赤鼻岛附近水域捕鱼时,一只“海龟”误入其渔网。
据郭生介绍,当时他出海捕鱼并不是有意捕捞海龟的。直到回家后,子女们上网查询,才知道眼前的“海龟”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
这只玳瑁体重约11斤,身长约40厘米,虽然渔民捕获已有数天,但玳瑁体貌健康,四肢灵活。因背面的角质板共有十三片,也有“十三鳞”的别称。
虽然陆续有商贩向他询问出售价格,但他无出售的打算,而是将其放生。
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得知情况后,迅速联系郭生,并给予协助和支持。11月9日,新会渔*执法船驶到赤鼻岛附近水域,郭生与渔*工作人员抱起海龟放进海中,玳瑁缓缓畅游,消失在大海中。
渔*部门表示,市民如果觉得捕捞到国家保护生物,可以先致电渔*部门。随后会有专家进行鉴定,避免市民因销售国家保护动物而带来的法律处罚。
延伸阅读玳瑁,属爬行纲,海龟科的海洋动物,主要生活在浅水礁湖和珊瑚礁区,分布在广大的海域中。
但过度的捕捞使玳瑁已经成为濒危物种,在中国近海也几乎绝迹。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等级: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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