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友因迟报遭公开谴责
本报讯(王浩娇)因隐瞒实际控制人变更而身陷“造假门”的江苏三友,昨天遭到证监会公开谴责处分。为此,江苏三友昨天晚间特向全体投资者发布致歉公告。
深交所表示,2004年6月5日,江苏三友实际控制人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与张璞、常晓钢、谢金华、葛秋、沈永炎、成建良、帅建、周静雯、盛东林9名自然人签署《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将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53.125%的股权分别转让予上述9名自然人。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于2004年6月8日获得南通市人民*府批准,并于2006年5月19日完成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张璞共持有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变更为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而对于上述事宜,江苏三友及相关当事人未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在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0年3月27日,江苏三友及相关当事人才披露本次股权转让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为此,深交所对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公司董事长张璞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早在6月17日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2009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公司名单中,江苏三友就赫然在列。昨天晚间,江苏三友向全体投资者发布致歉公告,并表示将于近日在全景投资者互动平台举行公开致歉说明会。